发耳发电有限公1-4号炉部分膨胀节等物资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发耳镇
2.3 招标范围: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 1-4 号炉部分膨胀节等物资采购及更换,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 ”。
2.4 数量如下,材质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
序号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二次风箱进口非金属膨胀节蒙 皮 22m*1000mm |
套 |
4 |
含蒙皮、隔热层及压 条更换 |
2 |
脱硝出口非金属膨胀节蒙皮 40m*550mm |
套 |
6 |
含蒙皮、隔热层、压 条及导流板更换 |
3 |
省煤器灰斗出口非金属膨胀节 9500*5200*850 |
件 |
8 |
非金属膨胀节及烟道 改造 |
4 |
脱硝顶部非金属膨胀节 14500*4300*550 |
套 |
4 |
含蒙皮、隔热层、导流板、压条及顶部框 |
5 |
空预器出口热一次风非金属膨 胀节蒙皮 20m*500mm |
套 |
3 |
含蒙皮、隔热层及压 条更换 |
6 |
空预器出口热二次风非金属膨 胀节蒙皮 32m*500mm |
套 |
2 |
含蒙皮、隔热层及压 条更换 |
7 |
电除尘进、出口非金属膨胀节 4500*4500*350 |
件 |
4 |
含框架更换 |
8 |
引风机入口垂直段非金属膨胀 节蒙皮(上段) 30m*550mm |
套 |
8 |
含蒙皮、隔热层、压 条及导流板更换 |
9 |
1 号炉空预器出口非金属膨胀节 蒙皮 18m*0.35m |
件 |
4 |
含蒙皮、隔热层、压 条更换 |
10 |
1、2 号炉 B 空预器烟气侧入口非 金属膨胀节蒙皮 28m*0.4m |
件 |
2 |
含蒙皮、隔热层、压 条更换 |
11 |
3、4 号炉空预器烟气挡板入口非 金属膨胀节蒙皮 28m*0.4m |
件 |
8 |
含蒙皮、隔热层、压 条更换 |
12 |
1 号脱硫一级塔出口至联络烟道 非金属膨胀节 44m*0.4m |
件 |
1 |
含 2205 框架及导流 板更换 |
13 |
1 号脱硫联络烟道至二级塔入口 非金属膨胀节蒙皮 44m*0.4m |
件 |
1 |
含蒙皮、隔热层、压 条更换 |
14 |
1 号脱硫 GGH 出口原烟道非金属 膨胀节蒙皮 44m*0.4 |
件 |
1 |
含蒙皮、隔热层、压 条更换 |
15 |
2 号脱硫一级塔出口至联络烟道 非金属膨胀节 44m*0.4m |
件 |
1 |
含 2205 框架及导流 板更换 |
16 |
2 号脱硫联络烟道至二级塔入口 非金属膨胀节蒙皮 44m*0.4 |
件 |
1 |
含蒙皮、隔热层、压 条更换 |
17 |
2 号脱硫 GGH 出口原烟道非金属 膨胀节蒙皮 44m*0.4 |
件 |
1 |
含蒙皮、隔热层、压 条更换 |
18 |
3 号脱硫一级塔出口至联络烟道 非金属膨胀节 44m*0.4m |
件 |
1 |
含 2205 框架及导流 板更换 |
19 |
3 号脱硫联络烟道至二级塔入口 非金属膨胀节蒙皮 44m*0.4m |
件 |
1 |
含蒙皮、隔热层、压 条更换 |
20 |
3 号脱硫 GGH 入口原烟道非金属 膨胀节蒙皮 44m*0.4 |
件 |
1 |
含蒙皮、隔热层、压 条更换 |
21 |
4 号脱硫一级塔出口至联络烟道 非金属膨胀节 44m*0.4m |
件 |
1 |
含 2205 框架及导流 板更换 |
22 |
4 号脱硫联络烟道至二级塔入口 非金属膨胀节蒙皮 44m*0.4m |
件 |
1 |
含蒙皮、隔热层、压 条更换 |
23 |
4 号脱硫 GGH 出口降温段非金属 膨胀节蒙皮 44m*0.4m |
件 |
1 |
含蒙皮、隔热层、压 条更换 |
注:投标人所供膨胀节必须满足现场一切安装条件, 中标签订合同后投标人必 须到招标人现场实际测量膨胀节尺寸, 以便准确供货,所供膨胀节必须根据使 用位置名称分别满足现场运行要求及质保要求,本项目包含膨胀节供货及拆除 安装。
2.5 交货地点: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
2.6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20 个自然日内全部到货,根据招标人安 排的检修工期, 20 天完成单台炉的检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2 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2.2 投标人须提供近 5 年(2018.04-2023.04,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至少 2 项(提供合同证明材料)。
3.2.3 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本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相适 应的资格证件:
3.2.3.1 焊工提供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初级及以上至少 3 份;
3.3 投标样品要求:
3.3.1 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技术规范书提供相应规格型号数量的样品(样品尺寸 200mm*200mm),样品为投标人免费提供,不计入采购清单内。
3.3.2 投标人须将样品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前递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 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 81 号中电大厦 2 楼)。样品作为评审的标准之一,投标截止 时间当日止未送达或未邮寄样品的投标人将被评标委员会予以否决。
3.3.3 样品必须包装完好, 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招标代理 机构做好签收编号回执、包装、签署、验收、视频记录等。
3.3.4 中标人的投标样品不退还, 其余投标人的样品在中标公示期满后 5 个 工作日内退还(领取方式另行通知),如不领取,投标样品按废品处理。
3.4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4.1 近 三 年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 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7 投标提醒:
3.7.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要求: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电子签章)。
3.7.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盖章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 由代理人签字的, 应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有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电子签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至 2023 年 5 月 5 日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