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电厂二期2×400MW级燃气热电联产项目工程质量技术提升及数字化示范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惠州电厂二期2×400MW级燃气热电联产项目工程质量技术提升及数字化示范服务公开招标,项 招标人为 (惠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惠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本工程拟新建2套400MW级“一拖一”双轴布置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供热机组,蒸汽轮机采用抽凝供热式机组。每套机组包括1台F级燃气轮机、1台燃机发电机、1台蒸汽轮机、1台汽机发电机、1台无补燃三压再热型余热锅炉及其相关的辅助设备。
2.1.2 招标范围:为广东公司惠州电厂二期2×400MW级燃气热电联产项目质量提升工作及数字化示范工程提供全过程咨询和技术服务、相关专业咨询授课和课件、提报专项评价报告成果、质量提升评审、成果评奖支持服务等工作。具体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1.3 工期:合同签订后29个月,计划于2023年8月1日开始,2025年12月31日结束,具体实施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 其他: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天,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项目,投标时,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正文“3.5资格审查资料”的规定,提供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各条款要求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6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提供火力发电工程质量服务(服务内容至少包括工程质量提升、工程质量评价、达标投产技术服务中的其中一项)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6-30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7-0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