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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4×660MW机组扩建工程厂前区生产辅助及附属建筑物规划设计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03     浏览:0    
核心提示:电厂4660MW机组扩建工程厂前区生产辅助及附属建筑物规划设计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2.项
  

电厂4×660MW机组扩建工程厂前区生产辅助及附属建筑物规划设计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项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国家“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发展战略”;深化落实集团公司“一个目标、三型五化、七个一流”的发展战略;项目以“安全清洁、灵活高效、控制智能、管理智慧”为目标,结合“宁湘直流”打造调峰可靠性电站,发挥“一园区一热源”支撑优势,扩大能源供应链,利用扩建互联互通,优化资源配置;工程建设统筹规划、精准施策,立足工程实际,满足持续发展需求,全力打造“沙戈荒”基地配套调峰电源典范机组,争创国家优质工程,促进集团产业在宁夏自治区的高质量发展。
 
宁夏中卫电厂4×660MW机组扩建工程,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所辖中卫市境内,一期东侧,东与吴忠市接壤,南与中卫市及甘肃省靖远县相连,西与甘肃省景泰县交界,北与内蒙古阿拉善左旗毗邻。超超临界燃煤间接空冷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项目坚持“安全第一、绿色发展、资源节约、负面清零”原则,以“党建+”领航,实施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坚持依法合规,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建设规范、透明、廉洁的阳光工程!机组投产后可与大基地协力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符合国家能源发展战略,集团公司产业布局也得到进一步优化。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包),招标范围为宁夏中卫电厂4×660MW机组扩建工程厂前区生产辅助及附属建筑物规划设计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厂前区生产辅助及附属建筑物(含基建期永临结合区域)总体规划、建筑结构设计、室内装修设计;辅助及附属设施区域及邻近区域的室外绿化景观设计;集控室及集控楼室内装修方案和施工图;地质详勘、厂前区围墙、绿化、广告牌、厂前区大门设计、施工图。
 
主要工作内容如下,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1)厂前区总体规划,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规划设计说明和技术指标。②辅助及附属设施、基建期永临结合区域总体规划布置和建筑造型。③辅助及附属设施区域、基建期永临结合区域功能分析、交通分析。④辅助及附属设施区域、基建期永临结合区域及厂区南围墙南侧高压线走廊区域绿化景观概念规划。⑤厂区文化长廊、安健环文化长廊概念规划。
 
(2)辅助及附属设施建筑、基建期永临结合区域建筑结构设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辅助及附属设施建筑及基建期永临结合区域建筑方案设计和建筑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电气、网络通讯、安防、采暖通风、给排水、消防等所有相关专业建筑施工图设计。②辅助及附属设施建筑及基建期永临结合区域建筑室内装修方案和施工图设计;集控室及集控楼室内装修方案和施工图。③辅助及附属设施建筑、基建期永临结合区域室外环境设计(包括各种综合管线、道路、照明、广场、停车场、大门(门卫)、旗杆、围墙,含方案和施工图);其中电气、暖通、给排水、消防设计至厂前区围墙外1.0米。要求该区域坐标、高程与厂区总平面布置统一协调。④辅助及附属设施区域及邻近区域的室外绿化景观方案设计。
 
(3)以上各项设计工作相关的现场服务。
 
(4)负责建设期必要的技术支持与现场服务等相关工作。配合完成施工招标文件的编写(包括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并配合招标工作。 
 
    2.2 其他:2.2.1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厂前区生产辅助及附属建筑物整装完成后1年。
 
    2.2.2项目地点:宁夏中卫市工业园区宁钢大道东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证书及以上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 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电力项目非生产区域设计的合同业绩 2 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建筑项目的工程设计(或规划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7-0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7-07 17:30:00。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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