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2023年新安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EPC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8-09     浏览:0    
核心提示:新安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EPC项目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新安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EPC项目已由新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
 新安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EPC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新安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EPC项目已由新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审批[2022]25号文件审批并批准建设。现拟对新安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安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EPC项目;

2、政府采购备案编号:新安政采公开-2023-58

3、项目地点:洛阳市新安县

4、项目总投资: 约26095.02万元

5、资金来源: 专项债及财政配套资金;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包

含本项目的设计、施工;

7、计划工期:计划工期730天(完成设计及施工等全部内容);

8、项目概况:按照“113N”“智慧新安”总体框架,即“强化一个数字支撑底座、打造一个城市运营中枢、完善三大支撑体系、发展N类智慧应用”,建设我县新型智慧城市。其中,强化一个数字支撑底座:基础资源、业务支撑能力平台和数据支撑能力平台建设;打造一个城市运营中枢:建设新安县城市运行指挥中心,包括城市运行指挥中心大厅升级、城市驾驶舱建设;完善三大支撑体系: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和运维管理体系;依托城市运行指挥中心,聚焦政务服务、城市治理、民生服务、产业发展、生态宜居5大领域,建设智慧政务、协同办公、智慧文旅、智慧园区、智慧农业、智慧停车、智慧警务、智慧应急、智慧城管、智慧交通、基层治理、智慧充电桩、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环保、智慧水利、智慧社区等智慧应用,开展地方特色智慧应用场景打造。

9、招标范围:新安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EPC项目所包含的设计及建设内容,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10、质量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各分项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

标准。

11、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2、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

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 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

支持乡村振兴。

注:根据洛财购[2021]4 号文件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 人, 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 购网(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

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具备由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甲级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

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本单位的社会保险,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出具承诺书);

2)设计负责人资质要求: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本单位的社会保险。

3、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投标时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

诺事项的真实性。

4、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后按规定在“河南

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4

个,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由投标人自行协商),联合体应符合资格要求;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四、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 请于 2023 年8月9日至 2023年8月16日 24:00获取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服务说明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