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电厂车辆运输服务(三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安徽公司宿州电厂车辆运输服务(三年)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宿州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宿州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宿州热电有限公司公务车辆驾驶服务及租赁用车服务。提供专职驾驶员12人(其中C1驾驶证的驾驶员10名,A2驾驶证的驾驶员2名)满足日常公务用车驾驶服务。投标方根据招标方用车需求随时提供大巴或中巴车辆(50座/35座/20座/15座)包含车辆驾驶人员的用车服务。
服务期限暂定为2024年1月22日开始,至2027年1月21日结束,总服务期36个月。(具体服务时间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中包含客运服务项目。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车辆驾驶员劳务服务或车辆运输通勤服务(含驾驶员)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11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1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