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二公司2X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汽机房排热装置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苏公司常州二公司2X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汽机房排热装置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为江苏公司 常州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本期建设两台1000MW等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高效除尘、烟气脱硫、脱硝设施。
2.2.2本项目招标范围为 常州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工程配套的汽机房机械排热装置设备采购,包括48台屋顶防爆风机、控制柜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1.3其他:交货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前,招标人在该机组设备交货期前2个月书面通知,投标人应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具体交货时间以技术协议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具有(风机机号18#、叶轮直径1800mm及以上)防爆屋顶通风机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防爆3C认证),防爆等级为ExdII CT1以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5年0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防爆屋顶风机(叶轮直径1800mm及以上)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29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0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