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有限公司佳鑫风电场华锐机组PM3000W变频器升级改造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华(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佳鑫风电场华锐机组PM3000W变频器升级改造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佳鑫风电场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尚义县大青沟镇白彦堡村附近,建设有93台GE1.5MW机组和40台华锐1.5MW机组,总装机199.5MW,风电场于2010年正式投产发电。40台华锐机组中有29台机组采用PM3000W型变频器。该款变频器是华锐风电早期产品投放市场时使用的变频器,运行年限已超12年。根据现场机组实际运行情况,目前主要存在问题是机组可靠性低、发电效率降低、故障率高、整机使用寿命不长、产品电网适应性差、影响维护效率及维修成本。为提高机组运行可靠性,降低故障率,计划对佳鑫场8台华锐机组PM3000W变频器进行升级改造,采用HW3000变频器进行替换改造。
2.1.2招标范围:
本次对国华投资国华(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佳鑫风电场8台华锐机组PM3000W变频器进行升级改造。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2.1.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全部改造工作。接到招标人通知后7日内做好开工前准备,每台机组升级改造不应超过8小时。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风电机组变频器替换升级或变频器技术改造或风电机组高电压穿越改造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而,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在投标单位近12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劳动合同。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投入人员中,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高处作业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低压电工证的不少于4人,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证件扫描件。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1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1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