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完成供应商登记。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且具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的其他组织。
3
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投标人被国家或地方政府行业主管、监督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纳入惩戒对象名单,且未解冻的;或 电动汽车服务 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未解冻的;经或 电动汽车服务 查证属实,在以往履约时存在施工服务问题或存在其他严重失信行为的。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按公司成立时间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1 | 应答产品应具有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证书 | 带电作业车 |
2 | 应答产品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中的产品。 | 带电作业车 |
3 | 投标人为制造商或代理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投标产品品牌授权证明。 | 带电作业车 |
四、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sg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