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大南湖一矿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升级改造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大南湖一矿生活污水处理站已运行十多年,设备老化严重,部分电气设备为高耗能设备,污水站处理能力为1600m3/d,工艺采用“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沉淀”二级生化处理工艺,出水再经过过滤、消毒等深度处理回用,目前出水有明显臭味,水质不达标。
本次改造利用原有基建设施,对所有设备进行更换升级,增加MBP处理工艺,使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排放标准。
在大南湖一矿5号楼东南侧化粪池旁安设化粪设施(包括拆除旧设施,当前有一台水泵)。
2.1.2招标范围:
大南湖一矿生活污水处理所有旧设备拆除,新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投运。
2.1.3服务期限(服务):
自本项目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内完成。交货地点:大南湖一矿
2.1.4质量要求:
质保期为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年。质保期内由于投标人设计、材料、或工艺等原因造成的设备缺陷或故障,投标人免费更换或修理设备,所更换或修理设备的零部件质保期再顺延一年。
2.2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合同业绩2份【合同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合同内容包含水处理设备购置及安装;2.合同中须体现MBR工艺设备处理能力在1600m3/d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0-2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26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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