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 济宁运河发电 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1-2-135-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 济宁运河发电 车辆维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
2.2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 济宁运河发电 车辆维修服务项目标段包1。
2.3 服务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
2.4 服 务 期: 2年。
2.5 招标范围:济宁运河发电 9辆厦门金龙牌汽车维修保养服务和用于生产的值班车辆、消防车、道路洗扫车、洒水车、巡逻车及叉车等共计21辆车辆的维修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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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备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1项车辆维修保养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至少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够满足业绩要求的页面等,否则作无效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