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国华渤中B2场址海上风电项目海洋生物资源修复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国华投资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国华渤中B2场址海上风电项目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北部海域,规划装机容量为500MW,场址面积70.6km2,拟布置59台8.5MW风力发电机组。风电场场区水深17m~19m,场址中心离岸距离19km左右,拟配套建设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和陆上变电站。风电机组发出电能通过35kV海底电缆接入海上升压站,升压后通过2回220kV海底电缆接入陆上集控中心。
2.1.2招标范围:
根据国家及山东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依据国华渤中B2场址海上风电项目海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批复文件,开展国华渤中B2场址海上风电项目海洋生物资源修复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工作内容:
(1)海洋生物资源修复及全过程监管服务;
(2)修复资源监测、效果评价及相关评审。
进度要求:依据相关监管部门批复的海洋生物资源修复方案完成以上服务内容。
2.1.3服务周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通过海洋生物资源修复验收且合同结算完成止。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省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测能力范围包含海洋环境、海洋生态或其他相关海洋生物生态类别。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海洋生物资源修复或海洋生物资源调查或海洋环境调查检测及评估项目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海洋生物资源修复或海洋生物资源调查或海洋环境调查检测及评估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在编职工,并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用户证明等盖有用户公章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能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6个月社保证明及职称证明材料。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1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21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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