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标项目名称: 江西分公司井冈山电厂外围设备委托运行及生产区域照明维护项目(服务期三年)
2.1.2 工程项目地点: 江西分公司井冈山电厂
2.1.3项目简况: 井冈山电厂一期工程为2×300MW亚临界,二期工程2×660MW超超临界发电机组。项目为华能井冈山电厂提供外围设备委托运行管理服务以及生产区域照明维护服务。
2.1.4工程项目工期要求:
2.1.4.1外围设备委托运行管理服务(33个月):暂定自2024年4月1日起,具体以甲方通知进场时间为准,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1.4.2 生产区域照明维护服务(36个月):暂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具体以甲方通知进场时间为准,至 2026年12月31日止;
2.1.4.3 中标后签订框架协议及单年合同,合同每年签一次(每次服务期限不超过1年)。每年年底,甲方(招标方)对乙方(投标方)当年的服务质量、履约能力、安全管理等进行评价,经评价70分及以上则继续履行合同,对于评价分数低于70分的,则甲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
2.2招标范围:
2.2.1外围设备委托运行管理服务:投标人负责井冈山电厂四台机组除灰除渣及江边循环水泵房的巡检、运行工作(含巡检系统的规范使用)及其他辅助性工作。运行工作定义:日常生产组织、主要设备、附属设备及其相关的生产设施的日常运行操作、巡检、缺陷填报验收、工作票办理及配合安全措施实施、设备定期轮换、应急演练、应急抢险、为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创造条件的设备特殊运行方式安排、以及与第三方运行监护及配合等工作,详见技术规范;
2.2.2 生产区域照明维护服务:投标人负责井冈山电厂厂区生产区域照明维护,包含锅炉房区域及主厂房内、外照明维护,以及上述区域的照明设施配电箱、现场插座(含空调电源)的维护、修理,各检修楼、办公楼内的照明设施总配电柜及分配电柜(含外委单位办公楼及检修大厅)的维护等等,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八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项火电厂机组检修业绩或设备运行业绩(在同一家电厂连续运行超过一年时则每12个月算一年有效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应包括合同承包范围、签字盖章、签订时间等关键页)。
3.2.5 其他要求:无。
3.2.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20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1月27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