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和概述:江苏省徐州市邳州市;容量: 4.7333Wp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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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计划工期/服 务期 |
招标信 息服务 费(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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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曼德电子 4.7333MW 分布 式光伏项目 EPC 总承包 |
邳州曼德电子 4.7333MW 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设计 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投标人必须完成按发包 方管理要求。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电站的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接入系统 设计并通过电网公司审核,根据可研报告、接入 系统设计报告及批复编制整个工程项目的详细设 计(勘测设计、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 计)、详堪报告、施工图及竣工图;相关设计接口 协调、设计评审及现场设计代表服务等; (2)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和现场管理:按照 国家标准规程规范、项目地电网公司要求,及发 包人提供的设备及材料采购短名单(见附件)和 相应的技术规范书等要求,并经发包人确认后, 完成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 卸货、场内运输及现场保管;本项目所有设备及 材料的采购、运输、卸货、场内运输及现场保管 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箱变、高低压柜、 配电装置、动态无功补偿、接入系统工程、全场 安防视频监控系统、组件清洗系统、消防安全设 施、项目生产运维所需的安全器具、试验仪器仪 表、生产安全标识标志、生产运营监管平台设备、 屋顶运维通道等所有相关配套设备的安装、汇线、 试验、调试等内容。上述设备、材料如由发包人 采购,承包人承担除采购运输到场外的其他责任 义务。 (3)施工准备与施工:完成厂区光伏建筑屋顶漏 水点修复(如需)、建筑结构承载加固(如需), 增设上人爬梯(超过 10 米须配防坠装置)、建设 光伏配电室(如需)、采光带挂网(如需)、设备 或配电室占地处的树木移栽或赔偿(如需)、道路 及建筑等因施工造成的损坏修复、光伏系统内所 有设备(含组件清洗系统)的施工、临边防护、 安防监控系统、设备安装与调试工作、电费结算计量表计(关口表)的检测、安装和验收并网调 试及其电网公司所有并网手续的办理及协调工作、 光伏电站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各项检查及验 收试验等; (4)所有设计和施工(含防雷、消防等)的审批备 案; (5)施工临水临电:协调厂区发包人解决施工期 间的水、电、临时办公等工作。 (6)各类验收:为完成本项目根据国家及行业有 关规定进行各阶段工程所发生的验收。包括但不 限于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和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进 行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工程消防、劳动安全与 工业卫生、工程档案、供电公司等专项验收、试 运和移交生产验收及竣工验收,并承担各类验收 的会议费、专家评审费等费用; (7)协调、培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调 现场各单位(含设计、施工、设备供货商)及厂 区发包人关系,协调厂区发包人的施工配合并负 责各项协调事宜的费用;负责技术培训、生产移 交培训以及质保期内的相关服务并承担相关费用; (8)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建安工程一切 险、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并承担全部费用; (9)税款的承担:建安发票的增值税、采购设备 (材料)的增值税、咨询服务类增值税; (10)光伏设备区配套:绿化、电气设备围栏、 屋顶阵列区维修通道、光伏配电室及监控室的装 修含空调配置(如需)等相关工作; (11)承包人合同范围内设备备品备件的采购; (12)合同中承包人采购设备的监造工作。 |
计划工期:约 110 日历天 计划开始工作 日期:2023 年 12 月 22 日(实 际以招标人下 发的开工文件 为准) 计划投产日期: 2024 年 4 月 10 日(全容量投 产)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 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应具有设计、制造或施工等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工程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完成工程需 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在施工、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在近 36 个月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失信黑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 (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
(5)投标人若为施工企业应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在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近 12 个月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若投标人选择将设计工作分包, 拟分包人应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 资质或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可不再具备该资质, 并要求提供拟分包人资质证明材料);
(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 5 年内(2018 年 1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 个单体项目不少 于 5MW 的光伏发电项目 EPC 总承包投产业绩。报价人需随投标文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文件,如: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9 日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