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6-QT-130)
一、 招标条件
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安全防护评估项目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内蒙古华电新能源 所属集中监控中心及各场站开展安全防护评估工作。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67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46/16-QT-13001 安全防护评估项目 内蒙古华电新能源 所属集中监控中心及各场站开展安全防护评估工作,主要针对电力监控系统的物理环境、网络结构、应用系统、数据库、服务器及网络安全设备的安全性、安全产品和技术的应用状况以及管理体系是否完善等方面进行评估,同时对管理风险、综合安全风险以及应用系统安全性进行评估 2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安全防护评估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1项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评估项目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项目内容、签订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8.投标人具备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服务一级资质,并提供官方网站(https:// /)查询截图 9.投标人具有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与检测评估机构资质,并提供官方网站(http:// /html/serv/detail_2023_10/31/6247.html)查询截图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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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