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四川省甘孜州乡城县、得荣县。
2.2 基本情况:古瓦水电站位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乡城县境内, 是硕曲河干流乡城、 得荣段“一库六级”梯级开发方案中的“龙头水库” 电站, 下游为娘拥水电站。古瓦水电站库区 位于四川甘孜州稻城县境内, 擦金许沟口下游 900m 处, 古瓦大坝距乡城县城车程约 2 小时 左右,厂区有施工自建道路与村道、 G549 国道相通。枢纽主要建筑物由面板堆石坝、溢洪 洞、放空洞、坝后生态机组、引水隧洞及地下厂房系统等组成。硕曲河干流河段坝址控制集 水面积 3089 万 km2,坝址多年平均流量 43.4m3/s,电站引用流量 87.8m3/s,水库正常蓄水 位 3398m,相应库容为 2.396 亿 m3,总库容为 2.458 亿 m3,死水位 3320m,调节库容 22276万 m3,具年调节能力。电站装机容量 205.4MW,具有年调节能力。
娘拥水电站位于四川省甘孜州西南部乡城县境内, 为硕曲河乡城、得荣段“一库六级”开 发方案中的第二个梯级电站。电站采用引水式开发,闸址位于乡城县沙贡乡不忍沟下游约 200m 的河段上,大坝距乡城县城车程约 1 小时左右,大坝与厂区有施工自建道路与村道、 G549 国道相通, 闸、厂址相距约 18km。娘拥水电站正常蓄水位 3087m,最大(闸)坝高 27.7m,总库容为 120 万 m3 ,引水线路长约 15.4km,利用落差 154m,电站装机三台, 总装机 93MW,具有日调节能力。
硕中水电站即为规划中的第三个梯级电站, 采用引水式开发, 电站的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方案电站正常蓄水位库容 404 万 m3,调节库容为 117 万 m3,为日调节水库。电站闸址位于娘拥沟沟口上游 1.3km 附近, 大坝距乡城县城车程约半小时左右, 大 坝、厂区与 G549 国道相通,采用混凝土闸坝方案,坝前壅水高度为 24m,控制流域面积 4038km2 ,闸址多年平均流量为 56.3m3/s,经右岸 16.37km 的引水隧洞至巴娒山园林处建地 面厂房;电站水库正常蓄水位为 2933m,与上游娘拥梯级水电站尾水位衔接;电站装机容量为 120MW。电站为 III 等中型工程,主要建筑物为 3 级,次要建筑物为 4 级。
硕淉水电站位于四川省甘孜州乡城县境内, 为硕曲河乡城段水电梯级规划“一库五级”开 发方案中的第四级电站。本电站为引水式开发, 坝址位于乡城县大桥下游 1.8km 处, 离乡城 县城车程约 10 分钟, 大坝、厂区与 G549 国道相通, 水库正常蓄水位 2754m,相应库容 154 万 m3 ,死水位 2752m,调节库容 44 万 m3 ,具有日调节性能。由右岸引水至洞松乡卡心大 桥上游 50m 处阶地上建地面厂房发电。电站正常尾水位 2532.10m,利用落差 221.90m,设计引用流量 103.5m3/s,总装机容量为 180MW。
古学水电站的开发任务为发电, 兼顾下游生态环境用水要求。水库正常蓄水位2270.00m, 校核洪水位 2271.86m,总库容 32.28 万 m3 ,死水位 2269.00m,调节库容 4.88 万 m3 ,无调 节能力。电站正常尾水位 2116.214m,额定水头 131.0m,额定引用流量 77.8m3/s,电站装机两台,总装机容量 90MW。
乡城县对外交通主要由乡城~得荣公路和 G217 国道沟通。乡城县城到康定距离约 486km,到成都距离约 853km,到云南省香格里拉县距离约 213km,到云南下关市距离约520km,对外交通较为方便。
得荣县位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西南部, 东北距甘孜州乡城县约 161km,距四川省首 府成都市约 1029km;西南距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州府香格里拉县约 146km,距大理白族自治州州府大理约 465km,云南省首府昆明市约 842km。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2 年,计划自 2024 年 02 月 20 日至 2026 年 02 月 19 日止,具体起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
2.4 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本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为古瓦、娘拥、硕中、硕淉、古学水电站库区浮漂物清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古瓦水电站运渣道路修建、维护和漂浮物浮动码头修建、维护;
(2)负责提供打捞设备,负责船舶检验上户和年检工作;
(3)负责提供清渣、捞渣长臂反铲等设备;
(4)负责漂浮物清除工程,古瓦、娘拥、硕中、硕淉、古学水电站库区漂浮物的打捞、 运输、清理、处置(包含但不限于堆放、掩埋或销毁等) 等, 漂浮打捞物处置须符合生态环 保要求所需办理的堆放、掩埋或销毁的一切手续, 及与此相关的的全部费用、造成的一切责任或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负责古瓦、娘拥、硕中、硕淉、古学水电站库区放空时对进水口拦污栅上卡阻、缠绕等异物清理处置工作;
(6)负责配合招标人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库区及水工建筑物巡视检查和水上应急救援、水上治安管理;
(7)负责配合完成招标人委派的其他临时性涉船作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1.1 投标使用船只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工作的要求(附船舶检验证书扫描件)。
3.2 近五年(指自 2018 年 11 月起至投标报价截止之日止,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应具 有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业绩, 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主要工作内容页等)。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 年-2022 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5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5.1 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8 投标提醒:
3.8.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要求: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电子签章)。
3.8.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盖章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有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电子签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 12 月 19 日至 2024 年 1 月 3 日 17:00 时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