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珠海港务有限公司位于珠海港高栏港区南水作业区二港池的南侧岸线(即大突堤北侧岸线),码头泊位长度1308米,其中装船泊位718米,布置1个5万吨级散货船泊位与4个3000吨级内河驳船泊位,年装船能力2000万吨;卸船泊位590米,布置2个15万吨级散货船泊位,另还预留280米岸线,可以布置1个15万吨级散货船泊位,年卸船能力2000万吨;铁路快速装车系统年通过能力1000万吨。港区辅建区位于堆场北侧,综合办公楼与候工楼布置在堆场北端的装船带式输送机北侧,与港内公用道路直接连接;变电所、供水调节站、生产污水处理厂等生产建筑物布在堆场区内,用以满足生产的需要。开港以来,全场机房地面锈蚀情况较为严重,出现断裂穿孔现象,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急需进行严重锈蚀设施更换及防腐专项维修。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全场机房(除T3、T4、T5及TS2),更换6mm 镀锌花纹钢板(正反面三层刷漆处理)面积2850㎡;全场机房地面钢板(除T3、T4、T5及TS2),打磨除锈、抛光及单面三层刷漆处理面积7000㎡。
2.1.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1.4项目地点: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临港东路1075号 珠海港务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防水防腐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防水防腐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2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1-0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