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博罗麻陂复合型光伏项目EPC总承包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
投标登记时间:2024年1月5日 0时0分~2024年1月18日 17时0分
投标登记方式:现场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保证金金额(万元):30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965.32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必须至少满足以下A或 B其中之一要求,未满足另一要求的则必须进行相应的分包(相应的分包商必须满足投标人未能满足的要求,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与分包商签订的分包协议原件,并提供分包商能满足分包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A:设计资质: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B:施工资质: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如分包则必须提供分包协议原件、分包商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投标人不能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一单位不能同时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 4.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至少有1个已并网的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工程业绩。[需提供:①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②提供项目已并网证明,已并网证明包括且仅限于以下之一:国家电监会文件、供电文件、工程启动移交签收书、移交鉴定书、投产证明、验收(竣工)报告。] 注:如所提供业绩为联合体承担业绩,则投标人一方须是设计责任方或施工责任方,且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并网时间为准。 5.投标人已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的内容和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6.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通过资格审查。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开标时间:2024年1月25日 9时30分 - 2024年1月25日 10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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