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华电库伦风电场、辉腾风电场、宏盘风电场;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玫瑰营镇玫瑰营风电场、富丽达风电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乌日德风光电场、嘉合风电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西乌素风电场、苏吉光伏电站;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夏日风电场、锡拉木伦光伏电站、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旭日汗光伏电站;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化德县长春风电场;包头市固阳县红泥井乡华电红泥井风电场、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南15公里华电巴音风电场、包头市达茂旗西河乡高腰海村华电双水泉风电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独贵塔拉镇正利光伏电站、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乌兰镇海新光伏电站 2.2 项目规模:新能源公司19个场站升压站物资采购,固定单价暂估数量采购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2个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能源公司升压站物资采购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3项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30万元及以上的电气类备件销售业绩,并提供对应业绩合同清晰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合同封面、项目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合同签章页等;仅业绩列表不能作为业绩证明资料,否则将按无效业绩处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1-08 07:49到2024-01-15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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