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核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为江西晶昊盐化 ,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 受江西晶昊盐化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下列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内容
3. 投标人资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具备普通机械设备的专业制造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2)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五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包装机设备的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3)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五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所投同类设备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承诺书及廉洁承诺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代理商投标。 注:根据“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 《禁止交易企业(个人)名单》”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 与江西晶昊盐化 官网公示公告栏自行查询,如被列入《禁止交易企业(个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将直接被否决。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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