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根据各露天矿复垦排土计划并结合实际情况,安家岭区域复垦工程(标段1-3)共计1529亩(临时用地范围内的面积1078亩),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具体如下:
标段1:安家岭内排X1270南侧、安太堡培训场地东侧及原煤运输皮带南侧新覆土区域复垦工程,预计复垦面积583亩;
标段2:安家岭内排X1420东侧下部平盘及坡面复垦工程,预计复垦面积473亩;
标段3:安家岭内排X1420南侧下部平盘及坡面复垦工程,预计复垦面积473亩。
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表土平整、挡土墙修筑、田埂修筑、田间道路、田间道路排水沟、生产道路、生产路排水沟、坡脚蓄水沟等工程技术措施部分;田间道防护林、生产路防护林、挡水墙、防护林、坡脚防护林、边坡种植、土壤培肥、田块种植(撒播紫花苜蓿)等生物技术措施部分;二次治理措施部分。
2.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3施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接到甲方通知进场之日起6个月。
2.4工程承包期:合同签订生效后接到甲方通知进场之日起3年止。
2.5服务地点:中煤平朔安家岭矿区复垦区。
2.5报价形式:固定总价(不含税)。
2.6最高投标限价:标段1:262万元(不含税);标段2:213万元(不含税);标段3:213万元(不含税)。
2.7付款方式:招标方将按照以下进度和条件向投标方支付合同价款:
1)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全部完工,复垦工程具备验收条件,由甲方生态产业公司组织进行第一次验收,验收面积以甲方地质测量公司实测的投影面积为准;各项工程措施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生物措施部分苗木栽植成活率达到85%以上,苜蓿种植单位面积成活株(丛)数≥20株/㎡,工程竣工资料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及甲方相关要求,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的80%,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结算。
2)甲方在初次验收一年后进行第二次验收,各项工程措施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生物措施部分苗木成活率达到95%以上,苜蓿覆盖率达到95%以上,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的10%,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结算。
3)甲方在初次验收两年后进行第三次验收,各项工程措施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生物措施部分苗木成活率达到100%,苜蓿覆盖率达到100%,视为验收合格;待工程承包期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的10%,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有2021年1月1日至今复垦工程施工业绩,提供项目中标/成交证明材料、合同、验收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4-3-20上午9:00到2024-4-3上午11: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3-20上午9:00到2024-4-3下午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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