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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通振华重装管系车间供电设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26     浏览:0    
核心提示:2. 项目内容:南通振华重装管系车间供电设施改造工程本工程位于南通振华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厂区
 

2. 项目内容:南通振华重装管系车间供电设施改造工程

本工程位于南通振华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厂区,拟取缔现架空的10KV162线路,新增一进三出户外环网柜一台,由环网柜位置开挖一段电缆沟,将10kV电源从环网柜引至管系车间北侧(厂区围墙以内),接入新增一台2000KVA户外箱式变电站。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进网作业承装、承修、承试五级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3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2)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近3年内有供配电设施工程类似相关成功业绩1例以上;(有效业绩的定义:①合同为同类型相关项目;②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总金额页);③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如:业主证明或完工证明、验收报告等)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验收、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提供);④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6)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14001\45001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7)近三年发生如生产安全事故,环保事故、分包商员工职业健康问题等被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有异常信用记录的,应提供书面分析改进报告。(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

(8)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存在行政处罚的单位,根据处罚情况招标小组讨论决定是否通过资格预审。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代理经销商需同时提供自身及源头生产厂家);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情况简介;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

(6)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7)ISO 9001\14001\45001及其他管理体系证书(代理经销商需同时提供自身及源头生产厂家,若无请填写9、10、11);

(8)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14001\45001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9)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0)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11)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

(12)适用时,行政许可资质复印件;

(13)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按照本投标邀请书第三条所要求并完整提供资格预审材料的申请人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核后均可通过资格预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我司现在对所有供应商进行统一管理,请各潜在意向单位到供应商管理系统(网站地址:https://srm.zpmc.com/)或我司官网底部接口登录并进行注册登记。见下图:



另外,因中交集团要求,我司之后所有的招标项目均将逐步转移至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中进行线上招标,请所有潜在意向投标方,除提交上述预审资料外,自行前往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进行在线注册(注册步骤见附件2),以便今后继续参与我司招标项目。具体准入条件和标准如下:

1. 具有法律主体资格,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 生产商需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规模和相应的技术力量,并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对于国家强制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行业产品,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强制认证证明;

3. 贸易商(包括经销商和代理商)需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产品质量合格,具有本企业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并具有产品生产企业的代理协议或产品销售授权资质;

4. 提供的产品需符合法律规定。对于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需提供产品认证证书;

5. 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跟踪体系;

6. 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4月1日下午14点之前停止收取报名材料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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