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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厦智能楼宇建设项目数字化交付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8     浏览:2    
核心提示: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与招标
       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以CPIM平台为基础的数字化交付系统建设,包括需求调研、原型设计、系统开发、设备供货(采购)、运输、安装、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调试、试验及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售后服务、以及竣工验收(交钥匙工程)。

其中设备包含信创服务器、数据库、操作系统、工作站等,为数字化交付系统提供硬件基础。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1

数字化交付服务器

3

2

服务器操作系统

3

3

数据库

1

4

交换机

1

5

机柜

1

6

图形工作站

1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企业自筹100%

2.3交货期: 接到通知后50天

2.4交货地点:中国总部大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

3.2资格要求2业绩:供应商须提供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三维数字化交付软件或三维数字化交付合同业绩不少于3项(以销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无不良记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付款方式

(1)设备及材料费分别采用如下形式进行支付。

A.合同签订后,双方签订设备及材料到货验收单。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28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设备及材料费金额的90%。

B.完成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一年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28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设备及材料费金额的10%。

(2)软件开发费

A.乙方完成产品需求规格说明书、实施方案、系统原型,经甲方确认合格并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法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后,28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软件开发费总金额的30%。

B.乙方完成上线试运行工作三个月,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法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向乙方支付软件开发费总金额的60%。

C.最终验收一年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28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软件开发费总金额的1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4月7日9:00:00至2024年4月12日18: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大厦智能楼宇建设项目数字化交付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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