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邮件处理中心工程检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宿迁邮件处理中心工程检测服务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宿迁邮件处理中心工程检测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宿迁邮件处理中心工程检测服务采购
1.2项目编号:JSZJ[2024]010号
1.3最高限价:
投标人基于苏价服[2001]113号《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标准内没有的项目参照《宿迁市及周边市场工程检测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报整体费率,费率最高限价70%,供应商报价费率不得超过70%,否则做废标处理(报价费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价含税价)。最终结算按照业务据实结算(标准单价*检测次数*中标费率)。
1.4项目内容:建设地点位于沭阳重庆南路东侧、百盟物流园南侧。核定建设规模为33195平方米,其中生产主楼27897平方米(含夹层及配电室),生产辅助楼地上3450平方米,地下消防水池及泵房678平方米,汽车坡道1130平方米,门卫室40平方米。根据工程建设相关规范要求,需对相关材料进行检测备案。检测内容:宿迁邮件处理中心工程检测服务采购,包含但不限于:(1)室内环境检测、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检测、见证类、专项类及备案类材料检测等;(2)专项检测类,包含主体结构工程现场专项类、建筑节能工程专项类及钢结构工程专项类;(3)备案类,包含市政工程类、建筑水电类、饰面材料类、防水材料类,墙体材料类及门窗类等检测服务。
1.5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每次检测项目完成后7日内出具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检测报告,并满足工程实际进展需要。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投标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
4.4.供应商具备省住建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须含: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备案类)。
4.5.供应商取得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
4.6.供应商市外企业须提供经宿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备案的《驻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表》或在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2022年度外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名单内。
4.7.供应商拟派
4.8.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须提供承诺书)
4.10.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
4.1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4.12.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况: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13.本项目不接受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及区域)的供应商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文件提供时间:2024年04月25日 09:00至2024年04月30日 17:30。
5.2.
5.3.方式:邮箱获取(邮箱:1448918429@qq.com):发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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