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陕西锌业有限公司二次含锌物料回收利用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陕西锌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陕西省商洛市沙河子镇陕西锌业有限公司
2.2建设规模:新建二层60*24m净化厂房,总建筑面积2880㎡,16个φ5.3m反应罐(砼罐),用于二次含锌物料回收利用(规模:10万t/a电锌净化工序)
2.3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投标人应承担的工作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含工艺、设备、电气、自动化、消防、暖通及给排水等),净化厂房、反应罐、配电室等土建、安装及防腐工程。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冶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含在建工程)。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封面、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
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本单位在册人员,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社保),或机电工程(或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
(2)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本单位在册人员,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社保);
(3)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或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B证),需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4)本项目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拟派施工负责人或拟派设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3.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外省企业要求:外省企业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js.shaanxi.gov.cn/)”官网可查询。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投标人需附联合体协议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4月25日17时00分00秒---2024年4月30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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