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2024年第二批2503.75MW风力发电机组集团级集中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广东公司江门川岛二海上风电400MW(含钢塔)风力发电机组集中采购公开招标
本标段包含1个项目: 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拟新建江门川岛二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广东省江门市大帆石海洋保护区南侧及川岛西南海域,场址面积约为52km2,场址中心离岸距离62km,水深41~45m,160m高度年平均风速约8.25m/s,风功率密度等级为3级,风电场规划容量为400MW。
项目2024年2月已通过核准,计划2024年10月开工建设,2025年8月首台风机并网投产,2025年12月全部风机并网投产。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1个标段。采购内容要求为:采购单机容量为14MW及以上,风机升压变和场内集电线路选用66kV电压等级,总数量不超过29台,总容量为400MW(允许偏差不大于1台风电机组的单机容量)的全新制造、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安全可靠、包装完整的成套并网型风力发电机组(含风机附属设备、塔筒设备、塔筒法兰、塔筒内附件与机组升压设备);同时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监控系统、自动升降装置、吊装工具、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提供5年质量保证期服务。配合招标人争创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建立数字化智慧型海上风电工程。
2.1.3交货期:2025年2月-2025年12月。具体供货计划以招标人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为准。
项目地点:广东江门。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国内须有单机5MW及以上容量机型的海上风力发电机组业绩100台,且均已成功通过240小时试运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为240小时试运行证书。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所投机型(同容量、同叶轮直径)已经取得权威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证书(含部件认证附录)和型式认证证书(含部件认证附录),如投标时未取得型式认证证书,须承诺在供货前取得。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16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2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