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华爱依斯(黄骅)风电有限公司等两家公司华锐机组电气系统、水冷系统及机舱渗漏水治理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黄骅风电场安装66台华锐1.5MW风机。风场位于河北省黄骅市,濒临渤海湾,具有海洋性气候,最高气温42℃,最低气温-19℃,多年平均气温13℃。
国华永发风电场安装华锐1.5MW风机66台,佳鑫风电场安装华锐1.5MW风机40台。两座风场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尚义县地区属于丘陵,海拔高度约1550m,最高气温40℃,最低气温-40℃。
2.1.2招标范围:
完成黄骅风电场15台华锐SL1500型风力发电机组渗漏水治理、10台华锐SL1500型风力发电机组电气系统及水冷系统治理;完成永发风电场33台、佳鑫风电场20台华锐SL1500型风力发电机组渗漏水治理。
2.1.3服务周期:黄骅风电场风电机渗漏水治理、电气系统及水冷系统治理工作,自开工之日起120天内完成;佳鑫、永发风电场风电机组渗漏水治理工作,自开工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服务地点:河北省黄骅市、河北省张家口市尚义县。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风机电气系统改造或水冷系统改造合同业绩2份(每份业绩风机数量不少于10台)。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风机电气系统改造或水冷系统改造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投标人自行出具的任命文件无效。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投入人员中,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高处作业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和低压电工证的人员不少于7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09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1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