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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延安饭店西北苑提升性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19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和方法1.1招标条件上海延安饭店西北苑提升性改造项目(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上海延安饭店西北苑提升性改造项目(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招标方法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标的物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上海延安饭店西北苑提升性改造项目(二次) 上海延安饭店西北苑提升性改造项目(二次) 1

 

项目计划工期为:计划开工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10】月【19】日,工期【60】日历天。

建设地点位于:上海市静安区延安中路。

施工质量安全要求如下:合格。

其他:无。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2021】年-【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1.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4  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1.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关联方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3.1.6  投标人未与集团或下属子公司发生诉讼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8  投标人的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近年(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合同金额700万以上的类似公共建筑新建或装修改造工程项目业绩。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施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3.1.9投标人须提供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意见书”的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4-07-19 17:00:00起至2024-07-25 17:00:00止(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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