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 关于《公路超薄罩面施工技术规范》
《公路沥青路面微表处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2项
地方标准编制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 关于《公路超薄罩面施工技术规范》《公路沥青路面微表处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2项地方标准编制服务询比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单位参加询比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 关于《公路超薄罩面施工技术规范》《公路沥青路面微表处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2项地方标准编制服务询比采购。
1.2
1.3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公路超薄罩面施工技术规范》《公路沥青路面微表处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2项地方标准编制服务。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本项目划分1个标包。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负责《公路超薄罩面施工技术规范》及《公路沥青路面微表处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地方标准编制。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前完成全部服务止。
2.3服务
2.4服务标准:完成地方标准编制并在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完成最终发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1)资质要求:/。
(2)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独立完成过1项地方标准编制工作。
(3)信誉要求: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5)其他要求: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
(1)一个联合体最多由2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成;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各方应同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信誉的强制性要求,联合体应满足招标文件中的人员、业绩等强制性资格要求。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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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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