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新建上干箐至花椒坪变电站35kV送出线路1条,本工程起于上干箐35kV光伏开关站,止于110kV花椒坪变,线路路径全长约9.000km,导线截面按240mm²考虑,单双回路、电缆混合架设,总计34基,其中一回塔型共30基,双回塔塔型共4基(与其他项目同塔双回),电缆约1.000km。最终接入方案以接入系统批复为准。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拟新建1条35kV线路及对侧间隔改造,线路路径全长约9.000km,单双回路、电缆混合架设,导线截面按240mm²考虑,总计34基塔基,其中一回塔型共30基,双回塔塔型共4基(与其他项目同塔双回),电缆约1.000km。招标范围包含该送出线路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和保管,所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建设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工程试运行、并网,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等),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办理征租地协调及征租地补偿、涉及跨越高速手续办理、地方关系协调并承担相关费用、所有涉及电网手续办理等。有关工作边界条件详见本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第25.6条“发包人与承包人具体责任划分”。
2.3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2024年11月1日开始工作(具体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人开工令为准),计划2024年12月20日投入运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1)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①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具有承装四级及以上、承修四级及以上和承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2)业绩要求(满足以下两种业绩之一)
1)独立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个已完工的国内新建35kV及以上输电线路EPC总承包业绩,单个合同线路长度需大于或等于9公里(须提供合同文件及完(竣)工证明);
2)联合体投标人中的设计方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个已完工的国内新建35kV及以上输电线路设计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及完(竣)工证明),单个合同线路长度需大于或等于9公里;施工方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个已完工的国内新建35kV及以上输电线路施工项目业绩,单个合同线路长度需大于或等于9公里。(须提供合同文件及完(竣)工证明)
(3)人员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5年内具有国内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建线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业绩(须提供任职文件和合同);拟任专职安全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中级或以上)。
(4)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无2年连续亏损。
(5)信誉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独立法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必须明确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方。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分工认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 / 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_无_。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9月27日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