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青海省
2.2 规 模: 110kV华诚变电站为青海华诚新能源有限公司、海南州奔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和县柴达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及共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四家单位共建项目,变电站总容量为100MW,其中共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40兆瓦,青海华诚新能源有限公司30兆瓦,共和县柴达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兆瓦,海南州奔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兆瓦。中标后各业主按照容量分摊合同金额,分别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2.3 标段划分: 青海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2026年110kV华诚变运维管理服务招标
2.4 服务地点: 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光伏发电园区
2.5 服 务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6 招标范围:按相关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变电站内所有一二次设备(包含计量表及通讯、光缆等)、构筑物、消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站内所有设备及设施的运维管理;
(2)110kV诚汇线(包含所有线路、光缆、电气设备及附属设施等)的运维管理;
(3)电力监控系统二次运维,安防设备运维、二次设备标识标签、二次系统主机设备安装专业杀毒软件、调度数据网运维等相关二次设备的升级维护工作。(相关设备的接入及关闭,负责完成调度数据网通道日常运维工作,通道异常中断后的恢复等,配合完成调度要求的远动系统相关增减上送信号等工作,并完成问题项整改工作,完成关于调度数据网系统的告警消除及电力公司下发的设备端口关闭等一系列工作)。
(4)厂房、宿舍等建筑物的安全护卫以及厂站内的环境卫生。
(5)110kV华诚变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备案。
(6)按照《DL/T596-2021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对110kV华诚变、110kV诚汇线开展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②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备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三级及以上)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至少1个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升压站运维服务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9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0月18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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