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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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服务期要求 |
信息服 务费(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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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1 遵义 公司瓦厂坪 矿一采区采 准巷道施工 |
一采区生产巷道和准备巷道共 8155 米,其 中沿矿脉掘进的生产巷道(顺槽、切眼、硐 室)7090 米,准备巷道(专用回风巷、车 场、联络巷及转载巷)1065 米及相关巷道 后续工程。标段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施工 以上掘进支护、出渣(含二次转运、地面翻 矸、废石场矸石转运人工及设备)、轨道铺 设、压风管、供水管、水沟、巷道硬化、掘 进巷道探放水钻孔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达级等所有工作(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工程量 清单、第七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
签订合同后 900 个日 历日,具体开工时间以 发包人批复为准。 合同期内招标人每年 提前 6 个月对投标人 进行评价,评价不合格, 直接解除合同;评价合 格继续执行合同。具体 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 二卷第七章技术标准 和要求。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要求:
服务类: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 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 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5)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7)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没有处于铝电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 和处罚期内。
设备类: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 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 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7)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10)投标人没有处于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
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没有处于铝电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 围和处罚期内。
施工类: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 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 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5)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7)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没有处于铝电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 和处罚期内。
3.2 专项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要求 |
1. |
44-01 遵义公司瓦厂 坪矿一采区采准巷 道施工 |
(1)资质等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矿山采掘工程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含非煤矿产开采采掘施工。 (2)经过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近三年会计财务报表反映的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 产被接管、冻结,或因严重亏损处于破产状态;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缴纳项目保证金 以及承担本项目实施所需的其它资金;无拖欠职工工资等不良记录。 (3)项目业绩:近 5 年(自响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已完成 2 个 及以上(单个施工业绩须在 1000 米以上)大中型井工矿山全岩掘进施工(含开拓)工 程承包合同业绩,其中综掘业绩不少于 1 个。(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 |
序号 |
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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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 有效证明资料))。 (4)项目经理:具备矿山中级及以上职称、矿业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金属非金属 地下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近 5 年已完成 2 个及以上大中型井工矿山掘进施工 (含开拓)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的履历(需提供证明文件),且单个施 工业绩须在 1000 米以上。 (5)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在本企业工作岗位 3 年以上,工程技 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在本企业不少于 2 年(提供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6)根据国家两办关于爆破管理意见的要求,现场需要爆破的,投标人应具备爆破 相关资质,不得将爆破作业外包。且应符合贵州省有关爆破管理的相关规定。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9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2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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