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邯郸市
1. 招标条件
本邯峰电厂2025-2027年度生产区域卫生保洁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河北邯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
2.2 规 模:邯峰电厂有2台660MW等级火电机组,位于邯郸市峰峰矿区义井镇,本项目为邯峰电厂生产区域卫生的保洁服务;
2.3 标段划分:邯峰电厂2025-2027年度生产区域卫生保洁服务;
2.4 服务地点:河北省邯郸市华能邯峰电厂;
2.5 服 务 期:3年,自2025年1月11日至2028年1月10日;
2.6 招标范围:邯峰电厂装机容量为2×660MW,本项目为华能邯峰电厂生产区域卫生保洁服务,主要服务范围为华能邯峰电厂生产区域的卫生清扫和保洁(不含燃料区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2项火电厂生产区域卫生保洁服务业绩,合同服务期限至少为1年,需附合同业绩影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宇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26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04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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