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轨道交通市域嘉闵线工程盾构下穿李莘联络线、沪春线、在建上南联络线铁路保护与加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GCHDJL-2024-1005-GK )
上海轨道交通市域嘉闵线工程盾构下穿李莘联络线、沪春线、在建上南联络线铁路保护与加固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承包人,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上海轨道交通市域嘉闵线工程盾构下穿李莘联络线、沪春线、在建上南联络线铁路保护与加固工程项目已通过上铁办科信函〔2023〕374号《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 办公室关于上海轨道交通市域线嘉闵线工程盾构下穿沪春线、在建上海至杭州铁路客运专线上海南联络线工程技术方案评审意见的复函》审批,资金已落实。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 上海工务段负责本项目建设计划实施,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及要求
2.1项目地
Ⅱ标:上南联络线上下行地基采用wss注浆加固,加固深度为盾构隧道顶以上9m,盾构隧道底以下4.6m,共22.6m,加固长度延线路方向约28m。
2.3 项目承接形式:
(1)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其中标段Ⅰ为“上海轨道交通市域嘉闵线工程盾构下穿李莘联络线、沪春线、在建上南联络线铁路保护与加固工程项目Ⅰ标段”,标段Ⅱ为“上海轨道交通市域嘉闵线工程盾构下穿李莘联络线、沪春线、在建上南联络线铁路保护与加固工程Ⅱ标段”,标段划分详见表1-2-1。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
本次招标,各标段分别选择一名中标人,各标段中标人不得为同一单位。
表1-2-1上海轨道交通市域嘉闵线工程盾构下穿李莘联络线、沪春线、在建上南联络线铁路保护与加固工程项目标段划分表
序号 | 所属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工期 | 标段地点 | 备注 |
1 | 标段Ⅰ | 2024-1005-GK -01 | 上海轨道交通市域嘉闵线工程盾构下穿李莘联络线、沪春线、在建上南联络线铁路保护与加固工程项目Ⅰ标段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 李莘线、沪春线 | |
2 | 标段Ⅱ | 2024-1005-GK -02 | 上海轨道交通市域嘉闵线工程盾构下穿李莘联络线、沪春线、在建上南联络线铁路保护与加固工程Ⅱ标段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 上南联络线 |
(2)本项目各标段采用主材水泥甲供,包工包辅料的发包形式,在招标范围内由于中标人漏算、多算、错算等均不得增减。项目各标段实施期间因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造成的部分工作量增减,以招标人的委派的第三方审价单位出具的报告为准。
(3)本项目各标段由中标人总承包,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向中标人索赔中标价5%的违约金。
(4)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
2.4 工期:
本项目各标段工期见表1-2-1,投标单位须合理组织劳力,按照实际工效进行响应。项目各标段开始实施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报告为准;中标人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经招标人组织验收,以通过竣工验收的竣工报告签收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历天,中标人须按中标价的万分之二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同时根据招标方内部流程,对中标单位后续竞标活动的信誉分进行相应的扣减。
3.投标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3.1 上海轨道交通市域嘉闵线工程盾构下穿李莘联络线、沪春线、在建上南联络线铁路保护与加固工程项目Ⅰ标段投标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投标人须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须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 工务系统合格的准入单位,外单位准入施工单位信誉评价A级及以上,本单位准入施工单位信誉评价B级及以上。
3.1.4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内具有铁路营业线相似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1.5投标人拟派驻的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备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提供近半年连续的社保记录)。
同一投标人对本项目不同标段同时投标的,其在不同标段中拟派驻的负责人可相同。
本项目拟派驻人员须经过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 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并取得有效的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合格证书(须提供至少两张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注意:投标单位在本单位主体项目有2个未完工或年度累计中标额1500万元以上的,原则上不建议参加下一个项目的投标。
3.1.6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7)本项目各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9)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10)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且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
(11)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