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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电力腾格里能源“宁湘直流”配套100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PC总承包工程(四、五、六标段)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14     浏览:0    
核心提示:宁夏电力腾格里能源宁湘直流配套100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PC总承包工程(四、五、六标段)公开招标项
 宁夏电力腾格里能源“宁湘直流”配套100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PC总承包工程(四、五、六标段)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腾格里能源“宁湘直流”配套100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PC总承包工程(四、五、六标段)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3个标段(包),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本章2.1.2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宁湘直流配套固原100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是“宁电入湘”的重要绿色能源基地,宁湘直流配套固原100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包含三个项目,分别为:宁湘直流配套原州区50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宁湘直流配套西吉34.5万千瓦风电项目、国湘直流配套隆德15.5万千瓦风电项目。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风场主要集中在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三个区县,涉及九个片区,其中:原州区五个,片区一原州石湾地块、片区二原州张崖地块、片区三原州申庄地块一、片区四原州申庄地块二、片区五原州区上马泉地块;西吉县三个,片区六西吉长义山地块一、片区七西吉长义山地块二、片区八西吉半子沟地块;隆德县一个,片区九隆德地块。宁湘直流配套原州区50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国能宁湘直流配套西吉34.5万千瓦风电项目、宁湘直流配套隆德15.5万千瓦风电项目,规划装机容量100万千瓦。规划安装144台单机容量为6.7MW、8台单机容量为5MW的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建设10%、2小时储能电站。规划建设1座330kV升压站、4座110kV升压站,通过新建的110kV线路接入该区域自建的固风330kV升压站,以330kV线路接入六盘山750kV变电站,同时建设宁湘直流配套固原100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配套建设储能100MW/200MWh,接入自建330kV升压站,最终方案以本工程接入系统设计报告审查意见为准。

2.1.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容量总计488.9MW,为风电场场区、集电线路(包括风机至新建110kV或330kV升压站35kV开关柜的集电线路)、场内道路、消防设施、厂内绿化、监控及全景监控,厂区所有数据接入智能管控一体化平台系统等满足项目正常投运发电所需要的主要及辅助系统、设备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施工现场满足智慧工地管理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承包人配置专职安保人员和若干门禁系统(含车辆)至工程试运行结束;全范围、全过程部署视频监控,做到视频监控全覆盖,并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上传至集团公司、宁夏电力公司、六盘山公司和招标人项目部。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四标段:本标段包含宁湘直流配套原州区50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石湾地块,石湾地块总容量147.2MW,规划16台6.7兆瓦风力发电机组及8台5兆瓦风力发电机组。石湾地块通过35kV集电线路接入张崖110kV升压站。

a.场内道路和吊装平台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路基挖填、道路防护、道路排水设施;吊装平台整平处理、排水设施修筑、平台防护设施的修筑、风机设备及塔筒堆场施工;水保工程施工、环保工程施工等,进行风机吊装前吊装平台的平整,满足吊装要求;负责风机吊装完成后的平台复垦,负责大件运输在施工区域内道路的修整及车辆牵引等工作,施工过程中临时用地的协调、补偿赔偿等工作。
b.风机基础和箱变基础工程:包括不限于试桩、桩基、基坑开挖、风机及箱变承台基础施工及防腐、箱变基础处理、风机及箱变基础混凝土浇筑、风机沉降观测点制作(具有检测资质第三方单位出具的沉降观测分析报告)、风机及箱变防雷接地网,负责工程施工、转场等范围内的交通(穿越草原、隔离网、跨越管道以及涉及的临时用地、地上附着物等)、环保、通讯、电网(线路穿越、清障)等协调、补偿和恢复,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有地方、民事关系协调工作。
c.风机吊装:风机设备(塔筒、机舱、叶片、轮毂)及附件安装(包含不限于设备卸货、堆场至施工现场二次倒运、保管、吊装、就位、连接、卫生、电缆及光缆安装、照明系统、消防设施和控制系统、接地、调试、静态调试及电源等;塔筒及机舱内电缆防火封堵和防火涂料施工及材料。
d.35kV集电线路工程:包含不限于对、分接箱基础施工(混凝土浇筑)、安装及试验,35kV电缆沟施工、光缆及1kV电缆安装及防火封堵,架空线路基础、组塔、导线(含避雷线)、金具、接续测量、线路参数测量、接地施工及电阻测量,负责工程施工、塔基点位、组塔等范围内的施工(穿越草原、林地、耕地、跨越管道、线路以及涉及的临时用地、地上附着物等)、环保、通讯、电网(线路穿越、清障)等协调、补偿和恢复,负责取得35kV集电线路路径协议,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有地方、民事等所有关系协调工作。
e.土建工程:新建风电场风机基础、箱变基础、检修道路、35kV集电线路基础及组塔架线、水保持工程、环保工程等施工及配合验收。
f、电气设备安装:(1)风机电装、箱变安装、集电线路安装、电缆头制作、光纤熔接、通讯网络系统系统、门禁系统、消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新能源场站并网检测及涉网试验等全部工作;(2)负责所有设备(含甲供设备)的接货、验收、卸车(24小时内完成卸车)、保管、二次倒运、成品保护、防盗等工作。

g.设备采购范围:包括不限于除甲供设备(风机:机舱内所有设备、轮毂、叶片、高强螺栓)以外的所有风电场场区所有设备及材料。塔筒包含彩绘设计、喷涂。

h.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场区内所有安全标识牌、设备标识牌、警戒线、阻塞线等标准化建设符合国家能源集团安全标准化建设要求;现场作业面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及智慧工地建设等工作。现场作业面安全视频监控系统需满足国能宁夏电力公司相关要求。

i.其他工作:所属标段范围内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并对外协调;负责并网协调及手续办理等相关工作。高风险视频监控系统,将视频画面传输至招标人临建区、六盘山电厂、国能宁夏电力公司。高风险视频监控系统需满足国能宁夏电力公司相关要求。

(2)五标段:本标段包含国能宁湘直流配套原州区50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原州区上马泉地块,总容量174.2MW,规划26台6.7兆瓦风力发电机组。原州区上马泉地块通过35kV集电线路接入上马泉110kV升压站。

a.场内道路和吊装平台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路基挖填、道路防护、道路排水设施;吊装平台整平处理、排水设施修筑、平台防护设施的修筑、风机设备及塔筒堆场施工;水保工程施工、环保工程施工等,进行风机吊装前吊装平台的平整,满足吊装要求;负责风机吊装完成后的平台复垦,负责大件运输在施工区域内道路的修整及车辆牵引等工作,施工过程中临时用地的协调、补偿赔偿等工作。
b.风机基础和箱变基础工程:包括不限于试桩、桩基、基坑开挖、风机及箱变承台基础施工及防腐、箱变基础处理、风机及箱变基础混凝土浇筑、风机沉降观测点制作(具有检测资质第三方单位出具的沉降观测分析报告)、风机及箱变防雷接地网,负责工程施工、转场等范围内的交通(穿越草原、隔离网、跨越管道以及涉及的临时用地、地上附着物等)、环保、通讯、电网(线路穿越、清障)等协调、补偿和恢复,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有地方、民事关系协调工作。
c.风机吊装:风机设备(塔筒、机舱、叶片、轮毂)及附件安装(包含不限于设备卸货、堆场至施工现场二次倒运、保管、吊装、就位、连接、卫生、电缆及光缆安装、照明系统、消防设施和控制系统、接地、调试、静态调试及电源等;塔筒及机舱内电缆防火封堵和防火涂料施工及材料。

d.35kV集电线路工程:包含不限于对、分接箱基础施工(混凝土浇筑)、安装及试验,35kV电缆沟施工、光缆及1kV电缆安装及防火封堵,架空线路基础、组塔、导线(含避雷线)、金具、接续测量、线路参数测量、接地施工及电阻测量,负责工程施工、塔基点位、组塔等范围内的施工(穿越草原、林地、耕地、跨越管道、线路以及涉及的临时用地、地上附着物等)、环保、通讯、电网(线路穿越、清障)等协调、补偿和恢复,负责取得35kV集电线路路径协议,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有地方、民事关系协调工作。
e.土建工程:新建风电场风机基础、箱变基础、检修道路、35kV集电线路基础及组塔架线、水保持工程、环保工程等施工及配合验收。
f、电气设备安装:(1)风机电装、箱变安装、集电线路安装、电缆头制作、光纤熔接、通讯网络系统系统、门禁系统、消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新能源场站并网检测及涉网试验等全部工作;(2)负责所有设备(含甲供设备)的接货、验收、卸车(24小时内完成卸车)、保管、二次倒运、成品保护、防盗等工作。

g.设备采购范围:包括不限于除甲供设备(风机:机舱内所有设备、轮毂、叶片、高强螺栓)以外的所有风电场场区所有设备及材料。塔筒包含彩绘设计、喷涂。

h.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场区内所有安全标识牌、设备标识牌、警戒线、阻塞线等标准化建设符合国家能源集团安全标准化建设要求;现场作业面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及智慧工地建设等工作。现场作业面安全视频监控系统需满足国能宁夏电力公司相关要求。

i.其他工作:所属标段范围内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并对外协调;负责并网协调及手续办理等相关工作。高风险视频监控系统,将视频画面传输至招标人临建区、六盘山电厂、宁夏电力公司。高风险视频监控系统需满足宁夏电力公司相关要求。

(3)六标段:本标段包含宁湘直流配套西吉34.5万千瓦风电项目长义山二地块及半子沟地块,两个地块总容量167.5MW,规划25台6.7兆瓦风力发电机组,其中长义山二地块总容量140.7MW,规划21台6.7兆瓦风力发电机组;半子沟地块总容量26.8MW,规划4台6.7兆瓦风力发电机组。长义山二地块及半子沟地块通过35kV集电线路接入西吉110kV升压站。

a.场内道路和吊装平台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路基挖填、道路防护、道路排水设施;吊装平台整平处理、排水设施修筑、平台防护设施的修筑、风机设备及塔筒堆场施工;水保工程施工、环保工程施工等,进行风机吊装前吊装平台的平整,满足吊装要求;负责风机吊装完成后的平台复垦,负责大件运输在施工区域内道路的修整及车辆牵引等工作,施工过程中临时用地的协调、补偿赔偿等工作。
b.风机基础和箱变基础工程:包括不限于试桩、桩基、基坑开挖、风机及箱变承台基础施工及防腐、箱变基础处理、风机及箱变基础混凝土浇筑、风机沉降观测点制作(具有检测资质第三方单位出具的沉降观测分析报告)、风机及箱变防雷接地网,负责工程施工、转场等范围内的交通(穿越草原、隔离网、跨越管道以及涉及的临时用地、地上附着物等)、环保、通讯、电网(线路穿越、清障)等协调、补偿和恢复,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有地方、民事关系协调工作。

c.风机吊装:风机设备(塔筒、机舱、叶片、轮毂)及附件安装(包含不限于设备卸货、堆场至施工现场二次倒运、保管、吊装、就位、连接、卫生、电缆及光缆安装、照明系统、消防设施和控制系统、接地、调试、静态调试及电源等;塔筒及机舱内电缆防火封堵和防火涂料施工及材料。
d.35kV集电线路工程:包含不限于对、分接箱基础施工(混凝土浇筑)、安装及试验,35kV电缆沟施工、光缆及1kV电缆安装及防火封堵,架空线路基础、组塔、导线(含避雷线)、金具、接续测量、线路参数测量、接地施工及电阻测量,负责工程施工、塔基点位、组塔等范围内的施工(穿越草原、林地、耕地、跨越管道、线路以及涉及的临时用地、地上附着物等)、环保、通讯、电网(线路穿越、清障)等协调、补偿和恢复,负责取得35kV集电线路路径协议,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有地方、民事关系协调工作。
e.土建工程:新建风电场风机基础、箱变基础、检修道路、35kV集电线路基础及组塔架线、水保持工程、环保工程等施工及配合验收。
f.电气设备安装:(1)风机电装、箱变安装、集电线路安装、电缆头制作、光纤熔接、通讯网络系统系统、门禁系统、消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新能源场站并网检测及涉网试验等全部工作;(2)负责所有设备(含甲供设备)的接货、验收、卸车(24小时内完成卸车)、保管、二次倒运、成品保护、防盗等工作。
g.设备采购范围:包括不限于除甲供设备(风机:机舱内所有设备、轮毂、叶片、高强螺栓)以外的所有风电场场区所有设备及材料。塔筒包含彩绘设计、喷涂。

h.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场区内所有安全标识牌、设备标识牌、警戒线、阻塞线等标准化建设符合集团安全标准化建设要求;现场作业面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及智慧工地建设等工作。现场作业面安全视频监控系统需满足国能宁夏电力公司相关要求。

i.其他工作:所属标段范围内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并对外协调;负责并网协调及手续办理等相关工作。高风险视频监控系统,将视频画面传输至招标人临建区、六盘山电厂、国能宁夏电力公司。高风险视频监控系统需满足国能宁夏电力公司相关要求。

2.1.3计划工期:计划2025年06月30日完成首台风机并网,2025年09月30日全容量并网。

2.1.4项目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西吉县)。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MW及以上风电场的施工总承包或施工的合同业绩2份,单份合同金额不小于25000万元,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0MW及以上风电场的施工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1)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相互借用。(2)【重要提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规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性判断标准如下,不符合规定的按照无效证书处理:①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1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20 17: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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