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沁水开发区金峰变电站110kV装配式主变扩建配套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项目建设1座110kV车载移动式变电站,变电站容量50MVA(变电站供配电设备、线缆由供电公司提供);进线从曲堤至卢家裕110kV线路44#~45#接T接,至项目设置的移动变止,新建单回架空线路2.6km;出线新建电缆排管通道6回和直埋通道2回,电缆线路长度为2.3km。建设内容包括变电站辅助用房、设备基础、地坪硬化、大门围墙、进出站线路等。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一标段
招标内容: 沁水开发区金峰变电站110kV装配式主变扩建配套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本项目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勘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所有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设备安装与调试;所有验收工作;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设计、采购和施工工作、变电站建筑工程。
建设地点:沁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园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质量要求:
勘测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设备采购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验收标准
具体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一标段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2拟任主要人员资格最低要求(1)拟任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2)拟任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以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日18 时00分至2024年12月7日18 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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