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六冶云南金鼎锌业练登大沟排土场工程砂石料代加工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金顶镇
一、招标条件
中国六冶云南金鼎锌业练登大沟排土场工程砂石料代加工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六冶云南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六冶云南金鼎锌业练登大沟排土场工程砂石料代加工服务
2.2项目类型:服务
2.3项目概况:为保障云南金鼎锌业练登大沟排土场工程砂石料供应,以代加工的方式(招标人提供原料,投标人负责加工,招标人支付加工费),解决砂石料供应问题。
2.4项目地点: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金顶镇
2.5招标范围:加工1#料细砂、2#料粗砂、3#细石、4#粗石成品,约12万吨。代加工的砂石料数量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合同执行量以实际加工的砂石料数量为准。
2.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数量完成或练登大沟排土场工程交工验收后止。
2.7质量要求:所加工出来的砂石料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人要求。如在实施过程中国家或地方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有更新的,按最新技术规范要求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8技术要求:所加工出来的砂石料应符合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及其他相关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具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承诺书),或提供近3年(2021-2023年)投标人出具的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证明材料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财务状况承诺或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1年1月至今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合同或相关协议或中标通知书等,时间以证明材料签署日期为准,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内容页、盖章页并保留关键有效信息)。
3.4信誉要求:
1) 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或涉诉黑名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其它要求
1)本项目须配置2名专职人员进行联络以确保废石运输期间的服务,且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出现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设备事故和质量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23日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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