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内蒙古公司矸电公司4号机组灵活性改造后机组性能验收试验及热工控制系统修后试验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内蒙古公司-矸电公司4号机组锅炉采用东方锅炉有限公司生产的DG1177/17.4-Ⅱ型亚临界、单汽包自然循环、一次中间再热循环流化床(CFB);汽机为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生产的CZK330-16.7/537/537型亚临界、一次再热、两缸两排汽、直接空冷凝汽式330MW级汽轮机组;发电机采用东方电机有限公司产品,发电机冷却方式为水、氢、氢;水、氢、氢冷却系统为定子绕组直接水内冷,转子绕组直接氢内冷,定子铁芯氢冷。
2.1.2招标范围:4号机组灵活性改造后机组性能验收试验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1)内蒙古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后调峰能力验证试验;
(2)内蒙古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后AGC试验;
(3)内蒙古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后一次调频试验;
(4)内蒙古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后AVC试验;
(5)内蒙古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后调速系统参数实测与建模试验;
(6)内蒙古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后环保排放试验;
(7)内蒙古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后进相试验(两次);
(8)内蒙古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后发电机PSS试验(两次);
(9)内蒙古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后最小出力煤耗试验;
(10)出具以上试验项目符合要求的试验报告;
(11)提供测试试验所需的测试仪器仪表及人员;
(12)完成试验工作本技术规范书未列举的其他所需工作。
4号机组大修后安排热工控制系统试验。试验内容包括:
(1)汽轮机高调门流量特性曲线试验;
(2)一次调频试验;
(3)模拟量控制系统参数整定优化试验;
(4)协调控制系统优化调整及性能测试试验;
(5)汽轮机调速系统参数测试试验。
2.1.3服务期限:(1)4号机组灵活性改造后机组性能验收试验项目的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出具试验方案,具备试验条件起10日完成试验测试工作,完成测试工作20日内完成试验报告出具。
(2)4号机组热工控制系统修后试验的服务期限:30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开始实施试验。
2.1.4项目地点:内蒙古准格尔旗薛家湾镇矸电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灵活性改造性能验收试验或机组大修后热工控制系统试验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咨询服务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2-26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3-0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