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电力龙源(北京)风电工程技术 工程数字化视频监控设备集中长协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龙源电力龙源(北京)风电工程技术 工程数字化视频监控设备集中长协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011431,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龙源电力所属各单位工程项目和新能源场站数字化视频监控设备集中长协采购采购,包括摄像头设备(含支架)5186台摄像头、150台网络硬盘录像机、630块监控硬盘、608个工作记录仪及配套附件,300块256G内存卡,1200块512G内存卡,包含视频管理平台扩容接入服务,完成供货及安装技术指导服务、配合设备调试服务工作。
2.1.2长协有效期:自中标结果下发之日起1年或采购数量达到预估数量。
2.1.3供货
2.1.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自然日内,具体根据需求确定。质保期:36个月
2.2其他:/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提供所投品牌的视频监控设备的供货合同业绩 3 份(制造商和代理商合同均有效),且摄像头、NVR设备累计供货数量不得少于 2000 台。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供货内容(需体现摄像头品牌)、供货数量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承诺提供所投摄像头、布控球、工作记录仪、平台、服务器产品可无缝接入龙源数字化视频监控系统,并提供承诺函,承诺函自拟。
(2)投标人所投摄像头、NVR、工作记录仪、采集站设备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证书的扫描件。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本项目接受摄像头、NVR、工作记录仪、采集站设备制造商的代理商投标,须出具摄像头、NVR、工作记录仪、采集站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投标销售授权。制造商和获得其针对本项目的投标销售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投标,否则,否决制造商和代理商的投标文件。制造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否则,否决这些代理商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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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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