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电电力承德围场风电2×20Mvar调相机本体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004747,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天桥山风电场位于河北省围场县御道口乡,风电场分两期建设,一期项目装机容量49.5MW,安装联合动力1.5MW风电机组33台,于2013年12月投产;二期项目装机容量200MW,安装联合动力200MW风电机组100台,于2019年12月投产。一二期项目通过一座220KV升压站送出,接入御道口500KV变电站。为了提高场站短路比,提升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能力,提升御道口地区新能源消纳水平,2021年10月,承德市发改委下发《关于做好利用调相机技术推动塞罕坝区域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2022年1月,承德电网公司组织御道口地区新能源场站编制了《承德塞罕坝地区调相机部署建议书》,并委托中电联电力建设技术经济咨询中心进行审查,出具了《关于承德塞罕坝地区调相机部署项目建议书的评审意见》;2022年2月,冀北电力调控中心下发了《国网冀北电力调控中心关于加快提升塞罕坝区域新能源场站惯量和短路容量支撑的通知》。根据上述文件精神,我公司拟在天桥山风电场布署两台20Mvar同步调相机,提升风电场机端及并网点短路比,减少限电损失。
2.1.2招标范围:投标范围包含2套20Mvar调相机本体及其附属设备的成套设备的采购,不限于主机、辅机、励磁系统、SFC系统、DCS监控系统、保护装置及安全自动装置、调相机升压变压器、电力电缆、开关柜、控制电源等所需全套设备和材料。
2.1.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现场交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台容量20Mvar及以上的调相机设备的供货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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