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阳高县龙泉镇等五乡镇高标准农田新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1400000007002868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 一、招标条件 本2023年阳高县龙泉镇等五乡镇高标准农田新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A1400000007002868001),已由阳发改字【2023】4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除中央、省、市和县财政投资,其余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本项目已具备工程总承包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 9.88 万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 5.91 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 3.97 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科技推广措施等。 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勘测、设计、采购、施工)。包括但不仅限于本项目的勘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达到施工图深度)和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采购及配合工程总承包项目建设管理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内容。即:勘测包括初步勘测、详细勘测和后续服务等;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达到施工图深度)和后续服务等;施工包含本工程建设内容与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3年阳高县龙泉镇等五乡镇高标准农田新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施工总承包: 该标段(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含工程测量或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任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4.1联合体要求:施工企业为联合牵头人,勘测、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 3.4.2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共同投标协议书。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3.4.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3.4.4联合体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书应规定出联合体各方对本项目承担的共同和各自的义务,声明联合体各方提出的参加并承担本项目的份额和责任。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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