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电潍坊寿光羊口营里500MW大基地等项目光伏组件打捆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001/23-CL-005) 一、招标条件 山东华电潍坊寿光羊口营里500MW大基地等项目光伏组件打捆采购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约740.9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各项目供货时间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2.4招标范围:
说明: 本标段共计2个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740.9MW;项目对组件规格有明确要求的,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各项目具体组件规格及功率要求以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为准。因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技术进步、项目用地、设计等不可控因素影响,项目实际采购规模与招标规模可能存在偏差,招标人不保证采购项目的准确性,对实际采购规格、数量与招标范围的差异不承担责任,具体采购量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本标段中若个别项目出现招标价格超过其价格承受能力或项目建设条件不具备等特殊情况,则该项目可不执行相应标段的招标结果。 山东山东华电潍坊寿光羊口营里500MW大基地光伏项目组件要求必须经过严格的抗腐蚀性能测试-盐雾测试,采用电泳、氧化膜工艺,阳极氧化膜厚度≥15μm。 交货 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山东华电潍坊寿光羊口营里500MW大基地等光伏项目高效组件打捆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530Wp及以上高效单晶硅光伏组件累计合同业绩不低于2GW,其中N型高效单晶硅光伏组件合同业绩不低于250MW。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首页(封面)、能反映资格条件的供货清单、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予认可,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8.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10-25 16:00到2023-10-31 17:00 4.2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