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经济开发区科创产业园南区标准厂房及联创路项目 电力改迁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410LK202408290001-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临汾经济开发区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汾经济开发区科创产业园南区标准厂房及联创路项目电力改迁工程(招标项目编号:1410LK202408290001-01)已由临汾经济开发区城投投资 在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项目代码为2109-141091-89-01-951594,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资金,剩余部分由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本工程主要为《临汾经济开发区科创产业园南区标准厂房及联创路项目》范围内的现状架空电缆入地改迁,起点为南外环与第一大道交叉口处变电站,终点为北大街。建设内容为电缆排管、电缆井、电缆敷设、环网柜等。本工程新建724中粮线、726王村Ⅰ线、730甘纸线、736王村Ⅱ线及二号主干线环网柜基础共5座。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临汾经济开发区科创产业园南区标准厂房及联创路项目电力改迁工程总承包(EPC): 本工程主要为《临汾经济开发区科创产业园南区标准厂房及联创路项目》范围内的现状架空电缆入地改迁,起点为南外环与第一大道交叉口处变电站,终点为北大街。建设内容为电缆排管、电缆井、电缆敷设、环网柜等。本工程新建724中粮线、726王村Ⅰ线、730甘纸线、736王村Ⅱ线及二号主干线环网柜基础共5座。 2.3建设 2.4招标范围:本工程从工程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相关采购、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2.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6计划投资:本项目建安费为3900万元,设计费为75.36万元 2.7质量要求:设计满足现行的建设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设计深度;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临汾经济开发区科创产业园南区标准厂房及联创路项目电力改迁工程总承包(EPC)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和②施工资质:①设计资质: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同类型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其中,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施工负责人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生成的信用信息报告中没有严重失信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中无行贿犯罪记录(联合体各单位、各单位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1联合体各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3.4.2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所有成员方之间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中应证明此授权; 3.4.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4.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4.5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四、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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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xzwf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