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高铁片区基础设施)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洞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高铁片区基础设施)已由洪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洪行审发【2021】16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洪洞县财政金融合作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项目编号:SXLF14102420220825SSJ003-01 2.3项目总投资金额: 54901.80万元 2.4建设 2.5建设规模及内容: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强电工程(土建)等。 丽水大道道路全长2371.5米,规划道路红线宽50米,按照城市主干路设计标准建设,本次道路设计宽度34米,道路横断面布置形式为2米人行道+4米隔离绿化带+22米车行道+4米绿化带+2米人行道;丽水大桥全长799.51米,宽23.5米,横断面布置形式为2米人行道+2.5米非机动车道+7米机动车道+0.5米中分带+7米机动车道+2.5米非机动车道+2米人行道;英皇大道道路全长1926. 263米,规划道路红线宽14米,按照城市支路设计标准建设,道路横断面布置形式为2米人行道+10米车行道+2米人行道;路面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 2.6服务周期:6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备良好的企业信誉。 3.2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拟派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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