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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国际医学园区加速器能源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2-09-14     浏览:1    

上海电力国际医学园区加速器能源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上海医谷绿色能源
立项情况:完成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20%)及银行贷款(8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
项目 设置2 台单机容量660RT/3000kW的离心式热泵机组,可实现制冷工况运行单台制冷量800RT、制热工况运行制热量3000kW(制冷660RT),配置1600RT 冷水机组2 台用于供冷。另外配置3 台蒸发量12t/h 的蒸汽锅炉、1 台蒸发量4t/h 的蒸汽锅炉为项目提供蒸汽,1 台5600kW热水真空锅炉为项目供热。
项目整体进度:进度计划以园区用户的需求为主要目标,本项目暂定计划:2022 年开工建设,2023 年5 月具备供能条件,2024 年1 月完成三联供系统整套启动24 小时试运转后移交生产,工期15 个月。进度计划后续将会随园区的招商情况以及用能需求在开工前进行调整。
3.招标范围

序号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要求

文件价格
(元)

1

 

上海国际医学园区加速器能源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

总承包人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能源站建筑(该建筑由园区负责设计、建设)的设计提资及施工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涵盖能源中心范围内的全部勘测、物探、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与设计优化、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催交、监造、运输、保管、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调试、试运、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等服务过程的总承包,并按照工期要求和合同规定的总价达到标准并移交投产,并最终向发包人交付的是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工程项目。
同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负责完成燃气、电力、自来水、排水、通讯等外部接入协调;负责完成消防设备、起重设备和计量装置、压力容器等国家强制性检验检测验收和取证;负责完成消防、弱电、安全设施、职业卫生、环保、工程档案、规划、防雷接地、节能评估、竣工验收等专项验收;负责完成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2 年11 月 。
能源中心具备供能能力日期:2023年 5 月 。
计划竣工日期: 2024年 5 月31 日。

50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进度以招标文件为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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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专项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要求

1

 

上海国际医学园区加速器能源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未被 、 (4)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提供证明材料;
(5)投标人在近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7)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体系保证,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ca.cn/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
(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应具备如下资质条件: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且施工由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承担。
2.业绩要求:
2017 年8 月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 个及以上100MW 及以上燃气发电项目或3MW 及以上冷热电三联供项目或10 万㎡及以上建筑供能暖通机房项目的EPC 总承包或PC 总承包或施工承包投产业绩。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封面页、范围页或技术协议、签字页、投产证明等复印件)。
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推荐的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以社保证明为准),具备一级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