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司宁海电厂2023-2025年工程车辆管理及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公司宁海电厂2023-2025年工程车辆管理及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607912,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对宁海电厂厂内所有生产用的工程车辆及用于设备检修维护的各类配套车辆、叉车、升降平台车、消防车等共计51辆车辆提供维修保养服务以及车辆的保险和年检费用,同时承担车辆的所有零配件、燃油等费用,车辆燃油量每年预估96吨,实际以投标人踏勘为准,总价包干。
51辆车辆中的23辆车辆(4辆消防车,13辆推靶机,2辆装载机,1辆挖掘机,1辆自卸车,1辆电动叉车,1辆10T叉车)的维护及其他相关部分全部交由投标方管理及服务(不包含日常运行)具体详见附表1:工程车辆设备清单;其余28辆车辆的日常运行、维护、清洁及其他相关部分全部交由投标方管理及服务。
宁海电厂生产区域内设备、材料等物资运输,运输地点包括厂内、浙江省,上海市等周边省市地区,单笔所发生费用超过五万元的应做调整。
在合同期内宁海电厂因工作需要,工程车辆增加数量小于等于3辆,合同总价不予调整,详见技术规范书。
2.2其他:本项目计划工期:2023 年 01月 01日至2025年12月 31日,服务期为36个月。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工程车辆维护及管理(合同中应至少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车辆中的4种:叉车、货车、装载机、吸尘车、推耙机、推土机、自卸车、挖掘机、升降平台车)的合同业绩2份,且已完成维护服务时长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已完成维护服务时长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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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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